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截止第一次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经招标失败原因分析后,现进行二次招标。本招标项目为2019-2021年南京联通车辆保险招标(二次)(招标编号NJ-K1-2019-00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对参保车辆规定的险种与限额,商业险种:(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车辆损失险;(3)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乘客:1万/座);(4)全车盗抢险;(5)第三者商业责任险(100万);(6)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7)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
项目预算:4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本项目保险车辆自主核保系数最高限价为0.75;自主渠道系数最高限价为0.85。投标人系数报价高于该系数的,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符合国家保监委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3投标人须具备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一个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框架合同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框架合同的以框架服务时限为准);
2.4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类似项目开具的发票一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5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需提供总公司唯一全权授权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保险代理的投标。(须提供承诺书)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7)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 4 月 12 日上午11时00分至2019年 4 月 18 日下午16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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