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兴业龙安风电场锚栓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
广西兴业龙安风电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东部。场址距兴业县城直线距离约11km,距玉林市直线距离约46km。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北侧有G80广昆高速,东侧有省道S308、国道G324。风电场共安装17台单机容量为3.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计装机容量51.0MW,本工程扩建110kV升压站1座。
2.招标内容与范围:
2.1 17台3000kW风力发电机机组风机基础施工配套的锚栓及锚栓配套件。
2.2预应力锚栓的预应力方案设计 、制作、运输、装卸货、暂存保管、二次转运。
2.3 投标人应负责现场基础施工、风机吊装期间全过程技术服务指导及质量监督,并无偿提供相应的附件、工器具 用来满足现场施工及吊装进度要求,履行合同及相关法规约定的售后服务及后期质保工作。
2.4 工程结束后投标人无偿提供一套崭新的锚栓张拉器移交给招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至少两种张拉器的型号及品牌供招标人选择。
2.5 投入运行后投标人应按相关规程及以下时间表完成上下锚板及锚栓的检查工作,并提供所有的操作和检查记录。
检查计划表
时间
单位
备注
500
小时
风机累计实际运行时间
1
年
开始投入运营时间
3
年
开始投入运营时间
6
年
开始投入运营时间
9
年
开始投入运营时间
12
年
开始投入运营时间
15
年
开始投入运营时间
18
年
开始投入运营时间
20
年
开始投入运营时间
遇11级以上大风或结构异常
/
/
3.工期要求:
首批交货期2019年6月30日。
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具有两个以上同类型产品生产业绩。
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出现过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发生延迟交货的不良记录。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年04月16日11: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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