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使用林地报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广东省以《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8〕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汕铁路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广汕铁路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使用林地报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线路自广梅汕铁路汕头站引出,向西南经汕头市、揭阳市、汕尾市,接入厦深铁路汕尾站广汕场,新建正线长162.4公里。全线设汕头、潮南、惠来、陆丰东、汕尾共5座车站,其中新建车站3座,惠来站采用高架设站方案。汕头站按合场5台13线规模布置,广梅汕铁路增二线与规划汕头至漳州铁路从北端并行引入,并场规划预留城际场;汕头站配套建设动车存车线8条,普速整备线、检查线各2条。本线和广澳港疏港铁路采用分设隧道过汕头湾,隧道长约9.8公里。汕尾地区接入厦深铁路汕尾站广汕场,正线与广汕铁路贯通。建设工期4年,估算总投资264.6亿元。
2.2主要技术标准:
高速铁路,双线,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正线线间距5.0米,最大坡度 20‰、局部地段不大于 30‰,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到发线有效长650米,自动控制,综合调度集中。
2.3 服务工期:项目建设总工期4年。本项目使用林地报批工作总工期须满足各阶段勘察设计及建设用地要求,服务期间含报告编制、上报、审查直至通过国家(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批复。同时,须自合同签订且线路稳定、资料齐备后60天内提交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占用国有林场林地报批文件等;成果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地区相关规定或要求。并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批复。
2.5 本次拟招标范围: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建设工程范围内(线路全长162.4正线公里,汕头站改扩建工程,含存车场、客整所及走行线5.7单线公里,龙湖二线改线1.74公里)建设永久用地(不含先期开工段已进行林地报批的红线用地)使用林地(含占用国有林场林地)报批服务。按照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广东省森林采伐伐区设计规程》及《广东省林业厅关于严格控制占用国有林场林地行为的通知》(粤林函〔2016〕323号)等规范文件,编制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及占用国有林场林地报批文件等,并按各阶段设计文件修改完善相关报告,上报、审查直至通过国家(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批复,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协助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项目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如建设永久用地范围发生变化,须办理一次使用林地变更并取得批复。
2.6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见本公告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gmg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