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库改造共 2 项 2 套 4 座(含机车车体腻子打磨室和机车车体油漆烘干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LYHW2019-09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油漆库改造共 2 项 2 套 4 座(含机车车体腻子打磨室和机车车体油漆烘干房)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LYHW2019-09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厂商必须是该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任何品牌的代理经营服务商。
3.3、投标方必须在业内提供过相同或类似的 2 台份以上同时具有加热、通风、除尘、除漆雾、防爆、催化燃烧、除氮等功能的机车腻子打磨室和机车车体油漆烘干室类装备的销售业绩,如铁道交通、机车车辆、汽车运输、化工电力等行业,以 2016 年以来的销售合同为准。(合同中须具备与本招标设备相同或相似技术规格、型号的设备的市场销售业绩清单、合同、用户意见等)。
3.4投标人须提自2019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和开标时对投标人资格正式审核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资质资格书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4月18日08时30分00秒---2019年04月24日18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9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 受 中车洛阳机车 委托,就 油漆库改造共 2 项 2 套 4 座(含机车车体腻子打磨室和机车车体油漆烘干房)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油漆库改造共 2 项 2 套 4 座(含机车车体腻子打磨室和机车车体油漆烘干房)采购项目 2. 2 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编号:LHLYHW2019-090 2. 3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1、包含机车腻子打磨室(串联布置,计 1 项 1 套 2 座)和机车车体油漆烘干室(串联布置,计 1 项 1 套 2 座)。该项目系洛阳公司 2019 年 3 月份补充投资计划中的“第 2.1.项:油漆库改造”,工作号:7200-1901-018,配置到部件事业部涂装工段; 2、1 套 2 座的机车腻子打磨室包括:2 台腻子打磨室、2 套电动升降平台、2 套中央积尘 打磨机等; 3、1 套 2 座的机车车体油漆烘干室包括:2 台机车车体油漆烘干房(串联布置)、1 套催 化燃烧装置、2 套电动升降平台、涂层检测相关设备、消防设施等。 投标人应就其中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2. 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 5交货期 : 自中标之日【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 )寄出的中标通知书之日即为投标方中标之日,下同】起60天(日历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厂商必须是该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任何品牌的代理经营服务商。 3. 3 、投标方必须在业内提供过相同或类似的 2 台份以上同时具有加热、通风、除尘、除漆雾、防爆、催化燃烧、 除氮 等功能的机车腻子打磨室和机车车体油漆烘干室类装备的销售业绩,如铁道交通、机车车辆、汽车运输、化工电力等行业,以 2016 年以来的销售合同为准。 (合同中须具备 与本招标设备相同或相似技术规格、型号的设备的市场销售业绩清单、合同、用户意见等 )。 3.4投标人 须提自201 9 年 1 月以来 任意1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 5 、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和开标时对投标人资格正式审核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资质资格书原件。 四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4.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4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4.3 2016年以来的销售合同 。 4.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 . 5 报名 时间:201 9 年 4 月 18 日 —— 201 9 年 4 月 24 日每日 上午 8 : 3 0~1 2 : 0 0,下午14:30~1 8 : 0 0(法定节假日除外)。 4 . 4 4 . 5招标文件 的获取: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后现场获取,工本费 500 元/套,售后不退。 4 . 6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 间:201 9 年 5 月 9 日上 午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 5.3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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