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区2019年城市亮化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公开-2019-41
2.3建设
第一标段:建设路 沿街楼体亮化工程;
第二标段:建设路 沿街楼体亮化工程;
第三标段:陇海路 沿街楼体亮化工程;
第四标段:陇海路 沿街楼体亮化工程;
第五标段:嵩山路 沿街楼体亮化工程;
第六标段:桐柏路 沿街楼体亮化工程;
第七标段:中原路 沿街楼体亮化工程;
第八标段:中原路 沿街楼体亮化工程;
第九标段:中原路 沿街楼体亮化工程;
第十标段:中原路 沿街楼体亮化工程。
2.5投资估算:238056000.00元。
2.6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投标设计方案经图审优化后7日历天内出具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自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工。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规范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应满足郑州市关于本项目的政策规定。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规定,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从现场踏勘、设计、采购、施工准备、施工阶段、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等内容。
2.9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城市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以先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有效投标 信息)。
3.7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如在多个标段内排名第一,将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其他标段由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8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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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