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行政中心保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FW2019-09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巩义市行政中心保洁及设备维修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FW2019-09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巩义市行政中心大楼(包括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迎宾馆公共区域及周边卫生保洁服务、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工作等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4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4月26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4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09:00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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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