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泷悦华筑”项目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QY-ZN-08-20190002
一、招标条件
“泷悦华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ZB-QY-ZN-08-20190002 2.3 建设 2.4 建设规模:该地块红线占地面积62272.90平方米。容积率:2.494,总建筑面积:218542.10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9887.00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655.1平方米。 2.5 项目投资:26.82亿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前期工程、主体建安(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及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其它专业工程等)、公共部位精装修、装配式工程、户内精装修(含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景观园林、市政配套综合管网、道路等专业工程控制价编制、清标、施工图预算核对、变更签证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 2.8 委托周期:14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9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2.10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
3.4投标人近3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建设工程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类房屋建筑的造价咨询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5
3.6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3.7投标人承诺企业、企业法人、
3.8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9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 (3)
(4)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6)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7)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逐页盖章的复印件两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