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深圳联通2019-2021年实体门店装饰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人编号:SZ-Z-19-YYZX-016/招标代理编号:ZJZB-2019-0239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不含税841.28万元,含税91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深圳联通2019-2021年实体门店装饰工程招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须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并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打印件,必须显示注册资本;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合同复印件,累计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要求编制合同汇总表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证明,关键页面包含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则须在每份合同后面附上相应订单或相关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以便核实金额,否则不作统计;提供的合同若为框架合同,须以订单或结算发票为准(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或发票),框架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3.4
3.5 服务机构要求:要求投标人在深圳市有服务机构或办公场所(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投标单位为承租方的租赁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在深圳市无服务机构及办公场所,则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为本项目组建项目团队和确定办公场所。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3.7 廉洁诚信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 4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到2019年 4 月 28 日17时00分
4.3投标人如果未曾在“ 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