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樵镇2019年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西樵镇2019年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为了美化乡村提升镇乡村绿化面积,现按每村进行苗木的采购运输及种植养护。工程造价9540589.22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布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为西樵镇2019年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为:为了美化乡村提升镇乡村绿化面积,现按每村进行苗木的采购运输及种植养护。本次绿化美化主要种植的苗木和单位(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采购运输、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 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对投标人法人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
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
注:如营业执照中未能准确反映该单位相关经营范围内容的,须提供本单位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企业类型:园林绿化企业)。
4.2.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不需考评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http://218.13.12.85/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2.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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