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
由本公司代理的涔澹公司劳务车间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三3.1(3)款和第二章1.11.1(3)款“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冷、制热量的参数负偏离≤2%,可正偏离;室外机输入功率偏离值均应≤5%。否则判定为负偏离”现变更为“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冷、制热量的参数负偏离≤2%,可正偏离;室外机输入功率正偏离值≤5%、负偏离值≤8%,否则判定为负偏离”。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2.2.4(1)款“投标人中央空调项目业绩: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按合同签订时间确认),单个合同金额在450万元以上(含450万元)的中央空调项目业绩每个计1分,最多计10分。”现变更为“投标人中央空调项目业绩: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按合同签订时间确认),单个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中央空调项目业绩每个计2分,最多计10分。”。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13时30 分,
4、原招标文件中“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9年4月29日13时30 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现变更为“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9年5月9日13时3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5、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而招标文件的其他条件和款项仍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