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903250159)批准,现就凤亭河水库水利维修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凤亭河水库水利维修养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C2019-G3-23044-XGYZ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42.31万元。
五、采购内容:对凤亭河、屯六、屯村、晓村水库的工程设施进行管理和日常维修养护,保持建筑物的完整状态和正常的工作能力;对南间渠道和南晓渠道台风水毁进行修复。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为国内企业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具有水力发电、水利工程养护或水库管理服务、养护或水库坝面维护养护管理之一。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至截标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购买。
2.发售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
投标人应于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交至 (收款单位名称)账户上,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明秀东路支行,银行账号:4500160477505250291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5月15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5月15日14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二、网上查询
十三、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处
联系人:覃工 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方工 联系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