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逸夫教学楼综合教室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90929GC0431004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东北师范大学逸夫教学楼综合教室装修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Z90929GC0431004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4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4月30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8日13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8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灰色小楼)四楼404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东北师范大学逸夫教学楼综合教室装修改造工程 校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Z90929GC04310041 一.招标条件 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90929GC04310041的“东北师范大学逸夫教学楼综合教室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招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地面及其附属设施拆除、地面铺装塑胶地板、墙面大白乳胶漆粉刷、天棚吊顶(U型轻钢龙骨石膏板面层白色乳胶去粉刷)、灯具安装等工程量中包含内容(详见图纸及发包价)。 2.2 项目 2.3 计划工期:2019年5月16日—2019年7月4日,共49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甲方将按照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相关规定验收 。 2.5 发包价:人民币 69.977248万元(包含暂列金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且在本项目中须长期驻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 3.3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3.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主管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测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 3.3.2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3 安全主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证或C证); 3.3.4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3.5 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证或C证)。 3.3.6 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4 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2017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 。 3.8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 外埠企业需 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 3.11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 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与投标报名、投标文件人员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3 企业出具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提供近期连续至少六个月( 2018 年 06 月至 2018 年 12 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 视为报名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 3.14 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四.校内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 年4 月25 日至 2019 年4 月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许可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 报名并购 买招标文件 。 4.2 校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为2019年5月8日13时30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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