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 物流服务中心#5、#7仓库大修及一二级仓库日常维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 物流服务中心#5、#7仓库大修及一二级仓库日常维修,项目编号:0002200000046577已由广东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清远 物流服务中心#5、#7仓库大修、清远 物流服务中心一、二级仓库日常维修。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 具体以合同签订的为准)。
2.5招标范围:清远 物流服务中心#5、#7仓库大修、清远 物流服务中心一、二级仓库日常维修。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标段预算价(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工期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万元) |
清远 | 清远 物流服务中心#5、#7仓库大修及一二级仓库日常维修 | 清远 物流服务中心#5、#7仓库大修及一二级仓库日常维修 | 70 | 1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具体工期以签订为准) | 100 | 1 |
招标范围:清远 物流服务中心#5、#7仓库大修、清远 物流服务中心一、二级仓库日常维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国家法律经营,且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
2 | 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已取消,但在有效期内仍可使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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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5 | 投标人从2016 年1 月1 日至今承担过1 项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
6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7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
8 |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 号文),其中限制违法违规供应商投标的条款为: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10 |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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