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竣工专项验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
2.2招标编号:0651-19010388 2.3招标范围: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包含本工程及配套新建主变电所、新加三间房车站等有关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竣工设施验收服务。 其他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合同签订时间起至本线路通过竣工水保验收,并取得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文件止。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3投标人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2星级及以上证书; 1.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理业绩; 1.5
1.6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分工及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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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