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异地注册的投标人在我市从事保安服务的应提供保安从业单位备案回执单(未在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须承诺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到东莞市公-安局完成备案,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