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省张北新胜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 ,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胜5万千瓦风电工程规划建设50MW风电,一次建成。本次采用20台单机容量为2.5MW,风轮直径为140m,轮毂高度为100m的风力发电机组。
本工程中心位置距离张北县城约15公里,呈不规则的长方形,面积约10.0km²对外公路道路路况良好。风电设备运输可通过高速公路运至张北县,转由S245至风电场境内。在场址内现有的县级道路,可供大型平板运输车通行,对外交通条件良好,可满足工程交通要求。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胜5万千瓦风电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工程。
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 108日历日,计划进场日期2019年
6月1日,第一基风机基础混凝土 浇筑日期2019年 6月20日,所有风机基础混凝土 浇筑完成日期2019年9 月 16日。
说明: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但各阶段工期总日历天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 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 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 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7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近3年内投标人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 。
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 4 月 29 日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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