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7〕5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51%)。项目总建筑面积41423.17㎡,其中:北地块地上建筑面积23339.92㎡(其中1#栋为教育培训及社工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约5488.24㎡,框架结构3层,建筑高度12.8m;2#栋为后勤、行政楼,地上建筑面积约3718.67㎡,框架、剪力墙结构5层,建筑高度20.25m;3#栋为儿童生活用房,地上建筑面积约6489.35㎡,框架结构5层,建筑高度20.1m;4#栋为后勤及康复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约6445.93㎡,框架结构5层,建筑高度23.25m);北地块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813.14㎡,地下1层;北地块建筑间连廊717.22㎡。南地块地上建筑面积10160.6㎡(其中5#栋为医疗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约2668.81㎡,框架结构3层,建筑高度12.5m;6#栋为儿童生活用房,地上建筑面积约3876.80㎡,框架结构4层,建筑高度16.05m;7#栋为类家庭生活中心,地上建筑面积约2889.46㎡,框架结构4层,建筑高度16.2m);南地块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831.07㎡,地下1层;南地块建筑间连廊建筑面积387.5㎡。连接南北地块的架空连廊建筑面积278.44㎡。七栋单体均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基础埋深约1.5-2米,地下室部分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加防水板,地下室开挖深度约5.4米。基坑支护采用喷射混凝土的坡率法支护,边坡支护部分采用桩锚支护形式,桩为旋挖桩。部分采用重力式挡土墙。
2.4 工程造价: 约18571.12万元
2.5 工期要求: 4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要求执行
2.8 招标范围: 以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双方确认的变更文件)包含的土方工程、土建(主体及装修)、水电安装、消防、弱电、室外道路和广场、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本项目公告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1)本项目经市住建委和市发改委的复核,装配率为≥51%,属装配式建筑。(2)本项目按照“湖南省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2017]28号文”以及“长沙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要求”(长政办函【2017】177号),拟采用装配式建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 √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1000平方米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业绩;或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资格。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不能满足3.4项的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成员具备省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资格。
(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8]64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80万元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年 4 月 29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