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房·中央公园(一期)5号栋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JC2019-GC(XT)-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潭房•中央公园(一期)项目已于2018年08月31日在在湖南省湘潭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430300-70-03-022417,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市万楼新城开发建设投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潭房中央公园(一期)5#栋层数为27层,建筑高度为86.4米 建筑面积为14604.13平方米,工程造价为49389601.86元,主要结果采用剪力墙结构及框架结构,附属工程包一期小区的绿化、小区道路、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2.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潭房·中央公园(一期)5号栋及附属工程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最终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应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7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形式,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规定递交,如未按要求递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函部分(四、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5.2、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5.3、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4月29日9:00 ~ 2019年5月7日17:00 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