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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军区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90886FW0007010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军区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90886FW0007010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宣传片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能承担本项目的采购及服务要求;
3、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5、参加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或承诺;
6、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近3年内不得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核查结果为准);
7、类似项目业绩佐证材料(提供合同原件);
8、根据黑龙江省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报告。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4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4月24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8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竞争性谈判 公告 本招标项目 “ 黑龙江省军区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物资采购办公室的委托,采购人为 黑龙江省军区动员局 。现对该项目 进行国内 竞争性谈判,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 · 项目编号:ZZ90886FW00070109 三、 交付周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四、 项目预算: 30 万元 五、 采购内容: 宣传片 六、 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 1 、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拟 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须具有能承担本项目的采购及服务要求; 3、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 )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5、参加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或承诺; 6、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近 3年内不得行 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核查结果为准); 7、类似项目业绩佐证材料(提供合同原件); 8、根据黑龙江省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报告。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时间、 3、登记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第六项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中的全部内容,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注:已取得 "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八、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时间及 地点为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6-6号)。 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 其他 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十、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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