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及答疑文件
洞口县教育局对洞口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批准文号洞发改审【2018】95号)批准建设,2019年4月17日在 、邵阳市 网( )、洞口县建设信息网( /)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第三部分 技术标部分格式”进行修改,修改后内容详见本澄清及答疑文件附件1。本项目的技术标制作要求以本澄清及答疑文件要求为准。
2、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1.3 工程获奖情况中“本招标项目对房建类芙蓉奖、省优质工程、市优质工程、省(邵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或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及企业、邵阳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学习交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观摩工地)、邵阳市“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及邵阳市“建设工程投标履约优良企业”奖项加分,其它奖项均不加分。”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只对房建类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芙蓉奖、省优质工程、市优质工程、省(邵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或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及企业、邵阳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学习交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观摩工地)、邵阳市“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及邵阳市“建设工程投标履约优良企业”奖项加分。其它奖项均不加分。提供获奖原件(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通知)备查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加分。” 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一并修改。
3、将招标文件中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修改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陆仟捌佰伍拾壹万陆仟叁佰贰拾玖元贰角陆分(¥68516329.26元)。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评分因素 BIM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如采用),评分标准 5-6/7-8/10”修改为:“评分因素 BIM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不采用),评分标准 计0分”。 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一并修改。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9年05月14日9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