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岗坪煤矿井下水处理厂水质提升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青岗坪煤矿井下水处理厂水质提升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旬邑青岗坪矿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青岗坪煤矿井下水处理厂水质提升EPC总承包工程,水质提升处理规模为12000m3/d。由于近年来我国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井下水处理厂处理设施不能完全满足环保排放要求,难以达到当地环境保护的发展,且井下水排水口位于铜川市桃曲坡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上游,为规避环保风险,确保环保安全,同时为后续作为桃曲坡水库水源涵养地的补给水做准备,迫切需要对井下水进行水质提升,为矿井环保验收创造条件,使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及以上标准。
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150个日历天数,计划于2019年9月30日竣工,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陕西旬邑青岗坪矿业 青岗坪煤矿井下水处理厂水质提升EPC总承包工程:
本工程包括整体系统设计、土建工程、设备及材料供货、设备及管道安装、配电控制系统化工程、自动化工程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调试的承包方式建造,也包括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环保、技术服务、试验、报验、检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过程的总承包,同时需提供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1. 根据矿井水质及招标技术要求的标准,设计先进、合理可行的矿井水处理工艺,废水排放量不能超过设计处理量的千分之一。
2. 根据矿井水量及水质要求,结合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图及矿井水处理站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深度处理平面布置及其它所有设施的布置,投标单位应根据现有场地进行深度处理平面布置,并不得影响矿井其它工程。
3. 完成矿井井下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工程地基处理及各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如:深度处理间钢结构厂房、水池、设备基础等建筑物。
4. 完成矿井井下水处理厂水质提升设备和辅材的采购、安装、调试,包括:供配电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等。
5. 完成矿井井下水处理厂各建、构筑物与主井工业场地管网、道路的对接。主井工业场地已完成管网,在此基础上与矿井井下水处理厂连接的部分计入矿井水处理厂工程。矿井水处理站范围内的照明、道路、硬化、排水等工程一并计入矿井井下水处理厂。
6. 设置独立的供配电操作室,有不间断的在线监测系统电源,设置独立的核算系统,有自动计量加药设施和电度计量系统,完成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在矿井水处理站各进出口及回用水口安装流量计等计量设备处理站有实验室化验设施,保证出水水质合格。
7. 完成其他附属设施系统设计、施工。
8. 完成矿井井下水处理系统调试和试运行及矿井水处理的联合试运转,提交有资质的化验部门出据的水质分析资料,水质达到要求,并完成项目验收。
9. 培训及售后服务:免费负责对招标人操作人员的培训,运行维护手册的编制。
10. 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成品图纸8套;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完成后,需整理提交竣工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陕西旬邑青岗坪矿业 青岗坪煤矿井下水处理厂水质提升EPC总承包工程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近五年应完成过或正在完成处理能力不小于2000m3/d的水处理EPC项目。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
4.设计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4月29日09时00分到2019年05月0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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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