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吉林省消防总队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采购项目已获项目采购X[20190410]-0756号批准,采购人为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采购编号:TC19953K5
2.项目
3.采购内容: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本项目共分21包。(内容详见清单) 包号 货物名称 包号 货物名称 1包 消防头盔(灭火) 2包 消防头盔(指挥) 3包 灭火防护服 4包 消防手套 5包 消防安全腰带 6包 灭火防护靴 7包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8包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9包 灭火防护服(指挥) 10包 消防员呼救器 11包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12包 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 13包 消防腰斧 14包 抢险救援头盔 15包 防静电内衣 16包 抢险救援服 17包 护膝、护肘 18包 抢险救援靴 19包 消防员呼救器后场接收装置 20包 骨传导通话装置 21包 手持电台 4. 预算金额:4548.8380万元。 包号 预算金额(万元) 包号 预算金额(万元) 1包 121.38 2包 41.175 3包 1099.91 4包 226.412 5包 27.808 6包 169.627 7包 768.15 8包 152.025 9包 51.84 10包 108.018 11包 45.52 12包 328.68 13包 45.705 14包 117.728 15包 30.485 16包 419.03 17包 60.84 18包 135.555 19包 31.2 20包 82.2 21包 485.55 5.交货期:按照合同约定。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3)财务要求: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9)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7.招标文件的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 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6个月(2018年8月或之后)的社保记录和纳税记录) (8)生产厂家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
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8:30至16:0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