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 梧州市江南片区居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提升项目——临港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含续建)项目(YLWZG20192016-WZ)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江南片区居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提升项目——临港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含续建)项目已由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梧发改投资﹝2019﹞93号和梧发改投资﹝2019﹞10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发行专项平衡债、银行贷款、业主自筹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含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合同估算价约32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4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6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本工程各专业工程内容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的工程总承包,本工程发包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场外工程、配水管网工程、泵房设备及变配电安装等工程。详见《梧州市江南片区居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报告》“工程设计标准”及“工程方案设计”章节和《梧州市江南片区居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提升项目续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标准”及“工程方案设计”章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等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1. 招标条件
4.2 本项目 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7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
进度款支付方式:(1)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按中标价的6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支付至勘察设计费实际合同价的80%;合同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6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0%支付。合同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发【2016】163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