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590007002
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8〕32号文、浙江省水利厅以浙水许〔2018〕5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孝源互通区,顺接鹿山至孝源段终点,起点桩号为K149+550。路线穿隧道进入安徽省境内,两省交界位于终点的鹁鸪山隧道内(浙江境1563m,安徽境492m),终点桩号YK183+273.029(ZK183+256.180),路线全长约33.7km。设置孝源互通E匝道、孝丰互通、报福互通及杭垓互通4处互通式立体交叉,互通连接线约9.88km。设特大桥1座、大桥10座、长隧道2座、中短隧道5座等。全线设互通4处(含起点段孝源互通),服务区1处,收费站4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省界超限检查站1处,省界动植物检验检疫站1处,隧道洞口变电所、泵房水池等4处。本工程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6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孝丰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其余连接线采用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约61.19亿元,建设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监理与专项验收服务招标设一个标段:第SBYS0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1、定期进行水保监测(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 、试运行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月报、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2、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编写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3、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充措施建议书与变更备案材料;4、编制水土保持变更补充报告;5、指导施工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总结报告;6、协助办理与水利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7、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水保报告应通过水保相关部门评审及一次性通过水保专项验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并取得验收鉴定书之日止。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高速公路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的技术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约1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
☑ 1、具有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合同签定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5万元及以上的水保设施验收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二)拟派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5、以上第1项内容不适用,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年05月08日至2019年05月15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4、未取得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 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05月1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9年05月2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
联系 人 :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 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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