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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20190429(GZ)0001挂牌披露

   日期:2019-05-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拟将达州市公交车车身广告委托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外公

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拟将达州市公交车车身广告委托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外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竞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按照交易中心的相关程序要求,以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租保证金、现场公开电子竞价方式进行。

二、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车身广告对外招租涉及的车辆数共计431台。

(一)竞租成交后即可进行车身广告经营的车辆为217台,信息如下:

车身长12米的车辆48台,车身长10—11米的车辆90台,车身长9—10米的车辆10台,车身长8—9米的车辆63台,车身长7米的车辆2台;

(二)原车身广告经营期限尚未届满的车辆信息如下:

1、2019年8月经营期限届满的车辆5台,车身长10—11米;

2、2019年10月经营期限届满的车辆63台,其中:车身长10—11米的车辆3台,车身长12米的车辆60台;

3、2019年12月经营期限届满的车辆2台,车身长10—11米;

4、2020年2月经营期限届满的车辆8台,车身长6—7米;

5、2020年9月经营期限届满的车辆140台,其中:车身长12米的车辆38台,车身长11—12米的车辆43台,车身长10—11米的车辆54台,车身长8—9米的车辆5台。

6、第1-5项所涉车辆须在原经营期限届满后向竞租人交付经营。

特别提醒:

1、车辆的具体信息以车辆信息详表为准。

2、竞租人就(二)款1-5项所涉车辆广告经营的起始时间,原则上从原车身广告经营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开始起算,具体以招租人交付时间为准。

三、租赁经营期限

本次招租车辆的经营期限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从竞租成交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具体租赁期限的起算方式为:

1、从竞租成交之日即后可进行车身广告经营的车辆,租赁经营期从签订协议之日30个自然日后起算至2021年10月31日止;

2、原车辆广告经营期限在2019年8月至2020年陆续逐年到期的车辆,原则上从原广告经营期限届满后次日起算至2021年10月31日止,最终租赁经营起算时间从车辆移交清单开始计算。

四、电子竞价方式

本次车辆车身广告位招租根据租赁经营期限的具体时间计算,打包后统一按照单价11000元/年/车进行公开竞租,参加竞租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在竞租会上现场公开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200元或其整倍数,出价最高者竞得。

最终报价高者且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租人成为竞得者,并须在成交当日与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注: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竞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即现场公开电子竞价时竞租人响应招租底价为第一轮应价。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招租底价估算

根据租赁经营期限的起结算时间,招租底价为11000元/年/车,本次招租分批次到期的431台车辆。

特别提醒:实际租赁总金额按照单车中标价×实际租赁期限×实际车辆台数予以计算。

六、竞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相关广告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处罚;

七、须知事项

(一)竞租人报名时须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为20万元,并仔细阅悉《广告租赁协议》副本,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视为完全同意并认可该协议中的全部内容。

(二)竞租人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指定主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竟租成交者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竞租人参加竞租会结束后,未竞得者,3个工作日内返还其保证金(不计息);竟租成交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后6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广告租赁协议》,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并不予退还其竞租保证金。

(四)租赁总金额按照单车中标价×租赁期限×车辆台数予以计算、确认,招租人按照原广告经营期限到期时间分批次移交车辆,车辆移交确认后,签订《广告租赁协议》。竞租人分两次向招租人足额缴纳移交车辆每年的租金,具体支付方式以《广告租赁协议》约定为准。

(五)竞租人须依法发布车身广告,其内容和表现形式必须体现文明健康,色调与市容环境相宜,符合城市风貌和基调。不得发布医院、医疗等相关广告以及含有不雅、低俗或有碍观瞻的文字图案的内容。

(六)竞租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支持招租人宣传发布关于意识形态教育、道德规范等公益广告,发布时间不得低于当天车辆运营时间的15%。须对内容破损、不平整的车身广告在1个自然日内进行修复和更换。

(七)因相关政策规定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允许在车身发布商业广告时,招租人有权终止《广告租赁协议》,但应全部退还剩余租金(按实际自然日天数据实结算)。

(八)承租期间,竞租人无条件配合并接受公交线路调整和车辆运力的调配;因车辆报废更新,以及原广告经营合同到期延迟移交车辆导致竞租人未能进行广告发布的,竞租人就此期间不计算租金。

(九)承租期间,竞租人自行承担违反《广告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若招租人因竞租人违法行为而承担责任的,招租人有权向竞租人就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追偿。

(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5月16日9时

资料递交要求:资格审查当日,已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交申请的意向承租人须在9时之前的工作时间将竞租资格审查所需原件现场提交至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5室。

(二)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竞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承诺完全同意并认可该《广告租赁协议》中的全部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广告租赁协议见附表3)

(7)招租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4)竞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承诺完全同意并认可该《广告租赁协议》中的全部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广告租赁协议》见附表3)

(7)招租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三)竞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或不具备资格意向竞租:

(1)未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提交竞租申请的。

(2)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3)现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四)竞租人须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与竞租。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8天(不得少于7天),自2019年5月 8 日至2019年5月 15 日17时00分止。

十、网上报名、租赁保证金的交纳及资格审查时间、电子竞价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 5月 8 日至2019年5月 15 日17时00分止;

(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5月 15 日17时00分(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三)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5月 16 日9时00分;

(四)电子竞价时间:2019年5月 16 日10时30分;

(五)电子竞价地点: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 1 厅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建设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荷叶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工商银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达州市分行海棠湾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农业银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在网上提出租赁申请前,必须先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阅网上操作指南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租保证金等(http://www.dzggzy.cn)。

十一、其他事项

(一)若竞租成功,未成交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竞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竞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的;

4.若竞租成功后,竞租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广告租赁协议》或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5. 意向竞租人与竞租人不一致的。

(二)出租方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使用权交割日(以资产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期间损益由招租人承担或享有。

(三)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竞租人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招租人提出。

(五)联系方式:

出租方: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547261379

交易机构: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818-3330177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 5 月 8 日

附件一:

竞租申请书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经认真阅读关于标的公开招租相关资料并对其中资产实地察看后,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公告中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告及标的现状无异议。

我方已按要求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 我方愿意按招租公告的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现我方正式申请参加于年月日上午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举行的公开招租电子竞价会。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电子竞价会场纪律和完全履行招租公告所载意向承租人的全部义务。若我方在公开招租中以及电子竞价成交后,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特此申请。

竞租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竞租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中的资产电子竞价招租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参与该项目有关电子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广告租赁协议》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201年月日


乙方(竞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通过公开招租取得本协议约定公交车辆的车身广告经营权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守信。

一、租赁标的

本协议约定用于发布车身广告的车辆数总计 台,最终以附表(车辆信息详表)为准。乙方按照约定期限发布车身广告。

二、租赁期限

(一)所有车型车辆租赁期限分别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

(二)具体租赁期限的起算方式为:

1、原车辆广告经营期限届满的车辆,从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之日30个自然日后起算至2021年10月31日止;

2、原车辆广告经营期限在2019年至2020年逐年到期的车辆,原则上从原广告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至2021年10月31日止;甲乙双方在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

三、租赁金额

(一)甲方按车辆台数和实际租赁经营期限整体打包后分期收取乙方租赁经营的租金。

(二)乙方取得甲方公开招租所属车辆车身广告经营权的单车中标价为 元,乙方应按照单车中标价×租赁期限×车辆台数的计算方式向甲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三)甲方按照原广告经营期限到期时间分批次移交车辆,每移交一批车辆,甲乙双方按照移交车辆台数,确认移交车辆的全部租金,并签订本协议。

四、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乙方应当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

2、乙方全面履行约本协议约定,且最后一批次车辆租赁期限届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0万元。

3、若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不足30万元的,一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补齐。

五、租金支付方式

(一)双方确认,租赁总金额为 元,大写 。乙方分 次支付全部租金,第一次在 年 月 日前按租赁总金额的 %(计币 元,大写 )足额支付;第二次在 年 月 日前按租赁总金额的 %(计币 元,大写 )足额支付;……;余下租金(计币 元,大写 )须在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二)甲方银行信息: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六、广告经营、发布规范

(一)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市运管处《关于加强达州市城区公交车身广告管理的通知》(〔2013〕252号)等文件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发布车身广告。协议履行期间有新规定的,从新规定。

(二)乙方发布车身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须体现文明健康,色调与市容环境相宜,符合城市风貌和基调,并符合下列要求:

1.广告主色调需淡雅、大方,与车身颜色协调,不得改变车身主体颜色和影响乘客对车辆标识的识别;

2.车辆前围、后围、车窗、车身散热系统、前后挡风玻璃及以上部位不得设置广告,不得遮挡车门、企业门徽及监督投诉电话;

3.车身广告内容以图案为主,不得采用以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文字为主的文字广告;

4.车身广告图案和文字部分比例要适中、协调;

5.不得使用有碍市容和行车安全的画面和色彩;

6.每台车车身只能发布同一条广告,广告贴纸平整无残缺现象;

7.广告发布设置需符合车辆年审相关规定。

(三)乙方须在车辆车窗玻璃(框)和车门玻璃(框)以外的车身两侧位置上设置广告,广告的设置和发布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

(四)广告使用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书写规范、准确。

(五)乙方全权负责车身广告媒体项目的招商、制作、张贴发布和车身广告破损维护和更换。

(六)乙方不得发布含有不雅、低俗或有碍观瞻的文字图案和相关内容的广告。

(七)乙方不得发布医院、医疗等相关广告。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保证所属车辆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乙方保证承租期内将车辆仅作为发布车身广告使用;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车身广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当听取并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三)乙方发布车身广告的内容需先由甲方审核,再由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未履行审批手续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发布内容未经甲方审核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县官车辆发布;

(四)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车辆的年审工作,保证车身广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协议期内,车辆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或其它自然灾害对车身广告造成破坏的,由乙方免费在1个自然日内进行修补或更换;

(六)甲方以车辆现状交予乙方广告经营。甲方有义务协调配合乙方对广告进行张贴和更换,但乙方张贴和更换车身广告时,不能影响甲方车辆正常运营,并由乙方自行清理废弃的广告贴纸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七)乙方必须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材质制作广告,应注重绿色环保;须根据甲方的需求和安排免费制作和发布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的时间不得低于车辆运营时间的15%。若乙方拒绝或不配合甲方发布公益广告的,视为乙方违约;

(八)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及时支付租金;

(九)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张贴和更换车身广告时应注意安全义务,因此而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合作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重新面向社会对外公开招租。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义务保持乙方发布的广告画面的完整性和整洁度,不得故意撤毁、破坏广告。如因甲方故意造成广告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关的材料及加工费用。

(二)协议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身广告经营权转租给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所有车辆车身广告经营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所涉全部车辆合计租金总额5%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每日按当期应付租金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按照逾期支付天数乘以本协议所涉全部车辆合计租金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违约甲方行使解除本权的,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拆除已发布车辆广告。乙方不拆除的,甲方有权在解除协议后委托第三方清除,乙方应昂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发布,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继续按甲方要求发布公益广告外,还应按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四) 乙方应当确保车身广告完整、清洁,不得有破损。经甲方督促破损维护后仍不纠正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继续维修破损广告外,还应按次按该破损广告车辆的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拆除该破损广告,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对于甲方向乙方移交批次的车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3日内办理接收手续,逾期不接收车辆的,乙方应按该批次车辆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将该批次车辆经营权另行招租。

(六)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广告主、乙方就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食宿费等),广告主与乙方对甲方的所有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违约条款可单独、重复、叠加适用。

九、特别约定

(一)甲方享有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调整公交线路、调配车辆运力配置的权利,对该权利的行使不构成违约,但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自行调配对调整车辆的车身广告,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二)若因相关政策规定等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允许在车身发布商业广告,自相关政策规定之日,本协议即行终止,但甲方应按照实际剩余天数清算租金退还给乙方,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损失。

(四)协议期间,甲方因车辆报废更新,以及原车辆广告经营合同到期后因特殊情况延迟移交车辆时,乙方不承担该期间的车辆租金,甲方行为不视为违约。

(五)协议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协议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一)如需要修改协议条款或者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终止协议条款外,双方应诚信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协议。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通川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本协议所约定的通讯地址(包括联系电话和Email)为双方一切信件、文件往来的唯一有效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以本协议约定的通讯地址送达的,仍视为有效送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擅自变更一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按照租赁合同须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及通告,如以专人派送,或留置被送达方在租赁合同所述的通讯地址,或以挂号、特快专递、短信、Email的方式寄(发)往租赁合同所述的被送达方的通讯地址,或以上述形式送达被送达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均将被视为已送达被送达方。任何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或短信或Email的方式寄(发)出的任何文件及通告,在寄(发)出三个工作日后(以短信或Email的方式发出的在发出后当日),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邮政局或任何递送公司出具的投送收据,短信、Email发送记录或截图,均可证明该通知已送达收件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后生效:

(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乙方按约定将履约保证金30万元(大写:叁拾万圆整)全部汇入至甲方专用帐户。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Email: Email: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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