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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联通总部迁转协同省分配套应用项目重庆工程

   日期:2019-05-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2018年中国联通总部迁转协同省分配套应用项目重庆工程 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总部迁转协同省分配套应用项目重庆工




2018年中国联通总部迁转协同省分配套应用项目重庆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总部迁转协同省分配套应用项目重庆工程,招标编号:0703-1940CIC1K39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50万元(不含增值税),为实现重庆联通2019年cBSS用户占比达到80%的迁移实施工作。本工程为迁移专项工作,由于部分需求在迁转过程中逐步明确,伴随着工程的深入及功能要求将逐步完善,乙方应承诺将按照最新要求完善系统,满足新需求及功能所要求的具体内容,同时兼顾现有系统功能和承载业务。本项目质保期为上线后12个月。

1.2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4个月。(本工程上线时间随各个需求的上线时间,分批次上线)

1.3实施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5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000元/人月(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报价高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资质完整、有效(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及国税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经营范围应与本次采购标的物相关。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B侧迁转项目成功实施的合同案例不少于2例,且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项目页、大签页、金额页,如合同为单价合同无总金额,应提供相应订单(含有甲方公章订单的复印件或系统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结算金额证明,证明材料不全视为无效业绩)

2.4信誉承诺

投标人必须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 投标人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

(6)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对B侧项目的系统维护合同案例至少1例。(提供系统维护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同时在保修期内如本技术规范书发生补充,在此次提供的系统中免费更新使之达到新规范的要求。(承诺书格式自拟)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它条件

2.9.1 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9.2 投标人需承诺如中标,需配合开发联调(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三方证明、发票、合同材料均不强制要求提供原件,但不排除因为复印件不清晰或评委会需要核验材料真实性时对投标人提出原件现场核验的情况。请投标人充分把握风险,自行决定是否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

注:为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建议投标人在报名截至1日前完成供应商注册。

4.1.2获取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当地电力、网络环境或电脑配置而造成上传失败的风险,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4个小时上传。)

5.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进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不予以退还。当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5.4.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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