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n广厦•银河壹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n招标公告
\n1. 招标条件
\n本招标项目 广厦·银河壹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 遵义市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改备案【2018】50号 批准建设,
\n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2.1 建设
\n2.2 项目规模及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31785平方米(约47.65亩),总建筑面积:118822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及备用房面积:41656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7628平方米,公共配套服务用房面积:1630平方米,架空层面积:882平方米,住宅面积:67026平方米、649户。
\n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施工(含:勘察、设计(包括: 广厦·银河壹号建筑主体设计(建筑(含总图)、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初设概算)的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过程服务 。)、建筑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n2.4 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
\n2.5 投资:项目总投资约 48722.25万元。
\n3. 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为壹级注册建筑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勘察负责人和项目经理。
\n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协办方权利义务,牵头方为施工单位,协办方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具备本公告3.1款规定资质的施工、设计、勘察企业间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投标的应签有《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牵头企业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和各联合体成员企业作为联合体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n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n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n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2019年 月 日起在遵义市 外网( /)下载,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n5.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免费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 :88/ZYHY/)。
\n5.3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
\n6.投标文件的递)
\n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以媒体公告为准,若延期以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提示时间和澄清文件相关内容为准),地点为 遵义市 开标室(南京路城上城6楼) 。
\n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