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房雍景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房雍景湾项目已由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装配式、全装修建筑,地块总用地面积约6.0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4622.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7.1万平方米, 地下室面积约3.36万平方米,包含8栋高层住宅(1#栋33层、2#栋28层、3#栋33层、4#栋28层、5#栋30层、6#栋29层、7#栋29层、8#栋30层,商业:B1#栋2层、B2#栋2层、B3#栋2层、B4#栋2层)、幼儿园、物管用房、社区用房、垃圾站、公厕及配电间等内容,容积率3.0,以上为暂定规模,最终以长沙市规划局信息中心核定面积为准。
2.4 工程造价:本项目监理费用约为450万元 。
2.5 资金来源:
2.6 监理服务期:
2.7 监理质量等级:
2.8 保修要求:
2.9 招标范围:
2.10 标段划分:
2.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
3.3 企业近四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平方米的住宅工程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3.7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附件;
5.6未按要求承诺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
6. 报名方式及时间
6.1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5)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入围业绩证明资料;
(7)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的承诺;
(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9)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10)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11)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12)投标承诺,格式见附件。
注:1、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2 报名时间:从2019年5月16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