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贵州茅台酒股份 委托,对勾贮车间8台移动盘勾半挂式罐车采购(三次招标)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 和贵州省 上同时发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GZCDGL201903013;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二、招标内容: 2.1 招标内容:采购八辆10吨移动盘勾半挂式罐车用于盘勾作业。本次招标包括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参数要求”。 2.2 交货及验收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的 60 个日历日内。 2.4 质保期:平板半挂车执行国家三包政策,其余部分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代表资格要求: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报名代表身份证原件。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机关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过质量及安全事故(投标人承诺)。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 /)中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 3.6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代理商,但只能接受一家参与投标。授权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证书原件(同一厂商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代理商参加)授权书须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品牌名称。并附生产厂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6投标单位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商应是国家工信部认可的专用车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范围包含投标产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7 中标人必须完成本项目所采购车辆的国家工信部公告手续,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车辆入户手续。(投标人承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4.1 2019年 5 月17 日至2019年5 月 24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