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 2 台 350 兆瓦机组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部,大连原 523 厂厂区内,部分为填海区域。本工程于 2015 年 10月取得大连市发改委核准,2017 年 12 月 4 日通过集团公司党组会决策。本项目第一台机组计划与 2020 年 12 月 20 日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投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东北分公司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汽机房行车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北分公司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汽机房行车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财务和信誉要求: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2.没有被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3)关联企业要求: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5)专项资格条件:1.投标方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A 级;2. 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今国内至少具有5个300兆瓦火力发电机组项目汽机房行车的运行业绩或至少具有 5 个主厂房跨度 25m、起吊重量为 100/20t 及以上参数的汽机房行车的运行业绩。注:以上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影印件(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文件!
联系人: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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