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南部网架优化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关南部网架优化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韶发改能源〔2017〕57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韶关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并完成与其配套的二次及土建内容。
2、110kV田心站扩建间隔工程:在110kV田心站扩建1回110kV出线间隔,设备常规户外布置。并完成与其配套的二次及土建内容。
二、线路工程
1、 220kV曲翁甲乙线改造工程:新建单回路线路长度约3.60km,导线选用2×JL/LB1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分别采用1根OPGW光纤复合地线和1根JLB40-120型铝包钢绞线。
2、110kV田心至新丰送电线路工程:新建单回路线路约50.20km,其中新建双回路挂单回导线长约2×22.6km(与韶关110千伏烟墩风电场接入系统工程线路同塔),新建单回线路长约1×27.6km。导线选用1×JL/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 地线分别采用2根OPGW光纤复合地线。
三、通信工程
1、配套通信设备工程:光卡4块、48芯ODF架2套,2台光放大器等,并完成与其配套的工作内容。
2、220kV曲翁甲乙线改造工程(OPGW光缆部分): 架设曲翁甲线48芯OPGW光缆一条,线路长3.6km;曲翁乙线原光缆改挂重架48芯OPGW光缆一条,线路长0.4km。
3、110kV田心至新丰送电线路工程(OPGW光缆部分): 沿新丰站至田心站新建的110kV单回路段线路架设2条24芯OPGW光缆,单回路段每条光缆路径长度约27.6km;沿与烟墩风电场升压站-云峰站同塔双回路段线路建设1条48芯OPGW光缆(烟墩风电场工程中建设另一条48芯OPGW光缆),光缆路径长度约22.6km;最终构成新丰站至田心站2条24芯独立的光缆路由。
具体内容详见可研报告及可研批复
2.3项目类别:服务类
2.4计划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限价初稿编制)(规约版,并在企业资产管理系统中录入)、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参与现场竣工工程量的复核、竣工线路复测、全面开展样板点的标准建设等工作,提交样板点设计图纸、样板点清单及质量目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元) |
1 | 广东韶关 | 韶关南部网架优化工程勘察设计 | 118.03 | 118.03 | 200 | 10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如无勘察资质须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无要求。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信誉要求:无要求。
3.6设总( 3.7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设计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设计工作)。 3.9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