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桦南县保障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一期工程(七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405G19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桦南县保障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七标段)已由桦发改发【2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桦南县恒安投资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下载时间为2019年05月14日09时00分至2019年05月19日09时0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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