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 的委托,就其复合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
二、招标项目名称:复合机采购项目
三、招标编号:0623-1975N1103085
四、招标内容:
4.1、项目情况:本项目为我公司多功能印刷复合机采购。
4.2、货物名称及采购数量:
标段 |
物资类别 |
物资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一 |
生产设备 |
多功能复合机 |
台 |
1 |
备注 |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以上标段标的物价格已包含设备采购、技术资料、图纸、材料、配件、辅材、运输、卸货、搬运、上门安装调试、设备配套安装、操作、培训、验收、人工、管理、税金等所有费用。 |
4.3、交货
4.4、供货时间: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将货物送至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待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场。
4.5、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5.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4、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资信证明内容包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投标人资信情况说明,资信证明单位盖公章或行政业务章;
5.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投标人应无采购人明示的《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中列举的不良行为记录。
5.6、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被采购人通报且在停供整改期内。
5.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5.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售价:售价每套4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毁等情况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如需邮寄,各投标人请以公司账户汇款,并将汇款底单、联系人、联系
八、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及 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 名称:
联系人:王帅、熊慧敏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
开户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