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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电力凌津滩水电厂主厂房 2 号桥机控制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日期:2019-05-21     浏览: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凌津滩水电厂位于湖南省桃源县境内,上距五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凌津滩水电厂位于湖南省桃源县境内,上距五强溪电厂 47.5km,下距桃源县城 40km, 距常德市 80km。电厂安装有 9 台单机为 30MW 的灯泡贯流式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270MW。多年平均发电量 12.15 亿 KWh, 保证出力 56.6MW。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防洪效益,并作为上游五强溪水电厂的反调节电厂。

 

凌津滩电厂主厂房装设桥机两台,分别为 1 号桥机和 2 号桥机。两台桥机均由大连起重机厂制造,于 1997 年投入正式运行,主要承担主厂房内物件起吊工作。其中 1 号桥机于2012 年对电气部分进行了整体换型改造,改造后设备运行情况良好。但 2 号桥机采用原电气设计使用至今,经过十多年的运行,设备老化问题严重,运行过程中故障频发,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 主、副起升及行走机构控制调速精度低,振动大,对于定、转子等高精度大型设备吊装存在先天安全隐患。

 

(2) 电动葫芦结构布置采用传统的一字型(电动机-中间传动轴-减速机-卷筒)结构模式,机械传动功率低且运行时振动较大,机械性能老化,电卷筒漏油,制动不灵导致下滑量过大。

 

(3) 未安装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不满足 GB/T28264-2012《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相关要求。


主要设备参数如下:

 

设备编号

320016-Y0SMA

设备型号

DCW150-32-10

制造厂家

大连起重机厂

主钩最大起吊重量

150 吨

副钩最大起吊重量

32 吨

电动葫芦最大起吊重量

10 吨

主要备品备件记录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额定参数

大车电动机

YZR160M1-6

功率 5.5kW;转子电流 15A,定子电流 25.7A

大车电阻器

RP52-160M1-6/1BG

 

大车液压推动器

YTD300-50

推力 300N;行程 50mm;电机功率 180W

 

小车电动机

 

YZR160L-8-S

功率 7.5kW;转速 705rpm;转子电流 119.5A;定子电流25.5A

小车电阻器

DW-2829R/3DG

 

小车制动器

YW250-300-2

制动力矩 300Nm;制动瓦间隙 0.8mm

小车液压推动器

YTD300-50

推力 300N;行程 50mm;电机功率 180W

 

副起升电动机

 

YZR225M-8

功率 522kW,转速 715rpm;转子电流 46.9A;定子电流59.1A

副起升电阻器

RT52-225M-8/2DG

 

副起升液压推动器

YTD500-60

推力 500N;行程 60mm;电机功率 230W

 

主起升电动机

 

YZR355M-10C

功率 90kW;转速 589rpm;转子电流 180A;定子电流188.5A

主起升电阻器

DW-2830R/15DG

 

主起升液压推动器

YTD1250-60

推力 1250N;行程 60mm;电机功率 550W

电动葫芦

10 吨

起升速度 20m/min,起升高度 40m

2.2 招标范围

 

本次的招标采购范围为凌津滩电厂主厂房 2 号桥机控制系统改造,其中包含 2 号桥机电气控制系统整体换型改造,2 号桥机电动葫芦改造,以及 2 号桥机加装安全监控管理系


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 号桥机电气控制系统整体换型改造、2 号桥机电动葫芦改造以及 2 号桥机加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整体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往工地现场及交货。

 

(2) 各软件程序的设计和开发。

 

(3) 编制和提交设计文件、安装文件、用户文件、维护文件、产品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

 

(4) 编制和提交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目录、中标方推荐供招标方选择的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目录及选择设备目录和报价,均需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5) 编制和提交设计、制造、供货时间表、软件管理计划、试验计划、试验大纲及报告、安装及试运行工作计划、对招标方人员的培训计划、保修期内的维修计划等。

 

(6) 对招标方人员进行培训及双方联合开发、工厂试验及验收、设备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7) 在招标方的协助下负责完成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全部试验。

 

(8) 负责在项目开工前向常德地区技术监督局提交开工申请,在改造完成后,向常德特种设备监督局申请验收工作,并取得特种设备合格证。

 

2.3 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2019 年 6 月 15 日—7 月 20 日,项目实施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方均应及时作出调整,并在进度报告中提出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其说明。若进度计划的调整需要修改关键线路或改变关键工程的完工日期时,承包方应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发包方审批,因此所延长的工期不能视为承包方工期索赔成功,发包方保留索赔权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技术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或以上的资质和能力,应具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 A 级资质。

 

3.2.2 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3.2.3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等。

 

3.2.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方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3.3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 5 年来独立设计和制造过用于起重设备控制系统,且安全、稳定运行 2 年及以上,近 3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 3 个及以上运行良好项目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并提供相应的合同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用户评价彩色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5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2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担任过 3 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6.3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 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投标文件应注明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资质和数量。

 

3.7.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7.2 现场人员杜绝超龄人员(男 55 岁以上,女 50 岁以上)。

 

3.7.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 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防晕倒坠落。

 

3.7.4 从事电气、热力和机械工作人员应提供身体健康档案。

 

3.8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


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 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 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商投标的。

 

(4)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为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5)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6)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 联合体投标。

 

(9)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文件!

 

联系人:南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q q  号:3341814128

邮箱地址:33418141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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