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深圳地铁12号线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全资子公司中水电成都贸易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中水电成都贸易 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泡沫剂已具备竞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2. 项目概况与竞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深圳地铁12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三工区位于宝安中心城区,承建线路沿前进一路、前进二路下方敷设,正线全长约4.3km。工程范围共4站4区间、1条联络线及2座变电所,即同乐站(不含)-新安公园站区间、新安公园站、新安公园站-灵芝区间、灵芝站、灵芝站-上川区间、上川站、上川站-流塘区间、流塘站、5/12号线联络线、灵芝公园和创业路变电所。
2.2竞标范围:泡沫剂,包件号为19200,(计划交货期、数量等具体详见下表)。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泡沫剂 | / | 吨 | 150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
合计 | 150 |
3. 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标响应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做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至2018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同规格产品检验报告1份。 3.1.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万元(含)。必须对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做供应品牌承诺,且其承诺供应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3.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3.1.1要求的相关资料。本次采购接受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授权,不做唯一授权要求。可提供经销商授权证明,可提供近两年与生产厂家签订的合同。报价人需明确产品生产厂家,实际供货产品品牌需与报价承诺品牌一致。 3.1.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国内大中工程供货业绩,应提供在(2016年至2018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合同累计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该证明应出自于要求的工程类型。(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1.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近2年(2016至2017年)财务报表。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履约信用要求:竞标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竞标响应人近1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1.6其它要求:无。 3.2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竞标对竞标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4. 竞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规定,并有意参加的竞标响应人,请在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05月31日下午16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