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医疗设备保修/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HW2019-13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医疗设备保修/维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HW2019-13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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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5月29日08时30分00秒---2019年06月04日18时00分00秒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WJ-2019-1629-A2002 三、项目概况: 3.1 项目
3.2 招标编号:WJ-2019-1629-A2002 3.3标段划分:5个标段 3.4预算金额: 一标段:35万元/年;二标段:25万元/年;三标段:16万元/年;四标段:11万元/年;五标段:6万元; 3.5招标范围: 一标段:大C臂(DSA血管造影机)设备保修服务; 二标段:直线加速器设备保修服务; 三标段:DR设备保修服务; 四标段:电动多页光栅设备保修服务; 五标段:256CT空压机机头维修更换服务; 3.6服务期/保修期:一标段-四标段:一年;五标段:3个月; 3.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国军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军队、武警部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四)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最近连续3个月企业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税证明; (五)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黑名单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的查询信息截图打印页;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证明。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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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