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阳·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已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备案号:2019008(项目代码:2018-430153-47-03-00662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
二区由A1#A8# S11#栋(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A2#A3#A4#A5#A6#A7#(住宅)、B14#B15#B16#B17#(独栋金融办公)、S12#(商业)以及附建的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0264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2541㎡,地下建筑面积约20106㎡。
三区由C1#S6#(商务办公及商业)、C2#S7#(商务办公及商业)、B22#(精品公寓)、C3#S8#(酒店式公寓及附属用房)、S9#S10#(商业)以及附建的地下停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6780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805㎡,地下建筑面积约17222㎡。
紫星广场总建筑面积约796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65㎡,地下建筑面积约7396㎡,园林绿化面积约39610㎡(含东北角市政停车场面积约8400㎡)。
-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创优标准详见合同条款)。
6.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7.工期要求:总计14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70日历天,满足现场施工;施工工期1190日历天。分区工期具体如下:
一区工程计划2019年 7月开工,2020年12月竣工。其中,2019年8月完成土方施工;2020年 3月完成主体施工;2020年10月完成园林施工;2020年10月完成独栋办公一次消防验收;2020年11月完成规划验收。
二区工程计划2020年8月开工,2022年8月竣工。其中,2020年9月完成土方施工;2021年8月完成主体施工;2022年5月完成园林施工;2022年6月完成消防验收;2022年7月完成规划验收。
三区工程计划2021年6月开工,2023年7月竣工。其中,2021年7月完成土方施工;2022年11月完成主体施工;2023年6月完成园林施工;2023年5月完成消防验收;2023年6月完成规划验收。
紫星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计划2019年7月开工,2023年7月竣工;
以上为各区计划工期,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下发的开工指令为准,设计开工日期一区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二、三区及市政代建部分开工日期以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为准,竣工日期按计划工期的日历天数推算。
8.招标范围:
8.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8.1.1 施工图设计总价包干部分的范围
(1)一区-三区:总图设计、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绿建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小区配套及附属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包括高边坡设计)、弱电、亮化、地下室交通标识系统工程。
(2)代建工程:紫星广场园林景观及其市政配套工程、东北角市政停车场、丁香路(含拓改部分)道路工程等各专业施工图设计。
8.1.2 二次深化设计单价包干部分的范围
一区-三区及代建工程:建筑幕墙、钢结构雨棚、光伏板下钢架;
8.1.3其他不可预见分项工程的设计(不含燃气和BIM设计);
8.1.4配合甲方独立发包工程相关设计,详见第四章附件二。
8.1.5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等配合工作);
8.1.6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8.1.7设计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内容;
设计单位中标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才能进行市政代建部分的设计。
8.2采购部分:
包括本项目总承包实施范围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设备、材料等采购工作。(除发包人独立发包部分)
8.3施工部分(具体结合附件、初步设计资料、建筑装饰标准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
8.3.1建筑结构:包含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基础工程(含桩基、独立基础、筏板基础等)、地下室、地上主体工程(含钢筋、混泥土、砌体、钢结构等)、粗装工程、屋面工程、保温及防水、门窗工程等;
8.3.2装饰装修:包含外墙装饰(含石材、玻璃和铝板等)、室内公共部位二次精装修及精品公寓、酒店式公寓、样板房及B1+S1#商务配套、正式售楼部及样板房的室内二次精装修等;
8.3.3安装工程:给水(不含供水公司实施部分)排水、电气(不含电力部门实施部分、充电桩管线预埋)、消防、弱电(包括智能建筑、停车系统、安防系统等)、节能降噪、泛光照明等;
8.3.4室外工程: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一区、二区、三区室外园林景观、道路、场坪、综合管网及其他附属工程;
8.3.5配合甲方独立发包工程相关预埋工程,详见第四章 附件三;
8.3.6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增减)承包范围,其计价、结算和付款原则参照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相应条款约定及施工期间发布的政策性文件执行。
8.4代建部分:
中轴紫星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新建丁香路及康宁路以北丁香路的拓改、东北角市政停车场及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暂列入招标范围,具体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取消该部分内容,承包人应完全接受,并不追溯发包人任何责任。
- 特别提示:
9.1 如二、三区启动时间与第一区竣工时间相隔较远,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该因素。投标人不能以投标时不平衡报价、间隔时间长导致人材机价格上涨、工程量减少要增加单价等理由要求增加已施工工程的工程款或总结算款。
9.2 如因为投资环境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在发出二、三区设计和施工启动通知之前。招标人暂停或取消二、三区的开发。甲方书面通知投标人即可,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该因素,每区独立计算成本收益。不能因此原因主张二、三区的施工准备工作损失、窝工损失、工程量减少要增加单价等理由要求招标人赔偿或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相应的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2.投标人企业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1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1.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1人、注册设备工程师(含给排水、暖通)各1人,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1.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1.3注册结构工程师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
3.1.4注册电气工程师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
3.1.5注册设备工程师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2.1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采用分区建设,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数量不得低于13人,即施工
3.2.2拟任施工
3.2.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4拟任施工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 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
5. 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