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妇幼保健院暨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经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社【2017】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中央投资、省配套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2.2建设
2.3工程规模:隆回县妇幼保健院(隆回县妇产儿童医院)新院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工程投资约11000万元。其中门诊楼地下二层,地上四层,高度为21.6米,建筑面积23516平方米;住院楼地下2层,地上12层,高度49.19米,建筑面积19313平方米;附属楼建筑面积为773平方米;保安楼2栋,建筑面积共60平方米及院内道路工程、给排水与消防工程、强弱电工程、照明亮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大门、挡土墙与围墙工程、设备安装等附属工程。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 540天(具体施工服务日期以合同为准)。
2.6监理服务范围:隆回县妇幼保健院暨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工程,包括从施工准备阶段到房屋交付使用前的所有项目的监理,如主体工程、室内二次装修及所有配套工程、地下室、院内道路工程、给排水与消防工程、强弱电工程、照明亮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大门、挡土墙与围墙工程、设备安装等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允许在隆回县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包括本项目),不允许有外地(指隆回县以外的地方)在监项目。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工程;
3.6拟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工程;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8]240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交纳方式:投标人在邵阳市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