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房·东旭国际高层公寓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房东旭国际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沙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长发改备案[2017] 1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东旭置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房·东旭国际高层公寓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公寓总层数:2+29,地下2层,地上29层,高度约99.7米;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桩基类型为人工挖孔桩,桩长6.5米,桩量165根;建筑面积:46673.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359.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313.98平方米。
2.4 工程造价: 本次招标概算总投资额约2.8亿元
2.5 资金来源: 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 从设计阶段开始,经施工准备阶段、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设计阶段工期30日历天,施工阶段工期800日历天
2.7 监理质量等级: 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 按照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的设计阶段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包括设计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10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1 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近四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23000㎡的房屋建筑工程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 2 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 。
3.7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其他资格要求: /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附件;
5.6未按要求承诺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
6. 报名方式及时间
6.1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5)企业入围业绩证明资料;
(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的承诺;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8)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9)总监代表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如有)
(10)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11)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网站上查询到的相关信息网页截图;
(12)投标承诺,格式见附件。
注:1、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2 报名时间:从2019年5月31日起至2019年6月4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