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信息中心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数据巡查保障经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环境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环境信息中心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数据巡查保障经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TC19944GL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4.6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 项目内容 服务期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1 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数据巡查保障服务 服务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58.10 2 标签核发巡检服务 服务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 16.56 本项目分两个包组,投标人可以投一个包,也可以同时投两个包。具体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
(3)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6月3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详细
汇款购买: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注明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