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蒲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蒲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蒲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B-2019-884
三、采购人名称: 蒲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蒲城县人民法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张婷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蒲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档案数字化加工。(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档案数字化加工
采购预算: 198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 3、提供企业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 ( )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同时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公章)或投标担保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5-28 09:00:00至2019-06-04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8 14:00:00
2、投标
2019-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