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茶埠镇炭山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岷县茶埠镇炭山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程已由岷县财政局以岷财农发〔2019〕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众信招标咨询 受岷县茶埠镇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招标项目内容
1.1工程
1.2建设
1.3建设规模:①新建成品库及加工车间371㎡为地上二层,建筑主体高度为7.95m,层高为3.9m,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钢架结构。②晾晒棚82㎡为地上一层,建筑主体高度为3.15m,层高为3m,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钢架结构。③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场地硬化和配电工程。 1.4总投资:85.13万元(人民币) 1.5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 1.6计划总工期:2个月 1.7工程质量:合格 1.8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9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2.2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结构、机械或焊接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甘肃”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的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2.6开标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到开标现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后审证件及相关业绩资料证明等原件一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验。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配备人员一致。外省投标人需要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2.7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和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赔偿 。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类似项目业绩 、信用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06月05日至2019年06月09日9:00-11:30,14:00-17:0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