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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提标改造工程) EPC总承包澄清文件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需要招标人明确的问题,现做出以下澄清答复:
1、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方案设计;评分因素:总体设计方案(10分);评分标准:根据招标人工艺方案,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可行性、完整性、科学性进行综合对比评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请招标人提供招标人工艺方案内容”。?
答: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及企业自身技术实力,制定出合理、合法、优化的设计方案。
2、是综合比较技改造价成本还是技改后运营成本,或者是两条都进行比较?
答:两者比较。
3、综合比较是技改前的运营成本和技改后的运营成本比较吗?
答:技改后的运营成本比较。
4、问: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提标技改项目,为使潜在投标人在原有污水处理厂的条件上提出合理的方案,招标人应该在招标文件中附上原污水处理厂设计方案、设备清单、设施现状。如招标文件中没有上述内容,对从未参与过乐山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的潜在投标人有限制嫌疑。
答: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以并无限制各潜在投标人。
5、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今),该业绩要求是否包含在建项目业绩?若提供的业绩为已完工项目业绩,该时间是否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为在建项目业绩,该时间是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答:包含在建项目业绩。若提供业绩为已完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提供业绩为在建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6、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财务要求:近3年(2016-2018)年无亏损;投标文件格式第九项第(二)今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2017年财务无亏损,请明确。
答:财务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财务要求:近3年(2016-2018)年无亏损为准。
7、问: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当中的序号和格式中序号中序号不一致,请明确。
答: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当中的序号和格式中序号中序号不一致,请关注后续对招标文件的补遗文件。
针对供应商提出需要招标人明确的问题,现做出以下澄清答复:
1、问:我们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项目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这条有疑问,认为资格条件过高。
由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施工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根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二级资质对人员要求为:(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施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不少于75人。其中对人员中级职称要求并未制定为环保专业中级职称。故本条不应作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条件。
答:一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2、问:由于方案设计与项目的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无关联,设计单位填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中“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如何填写,可否不填写?
答:请于合同签订的开、竣工日期为准,如实填写。
3、 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规定“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今)”,2016年以前签订合同,2016年以后完成的项目以及合同已签订,暂未完工的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业绩要求为在建或已完工业绩。若提供业绩为已完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提供业绩为在建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4、 问:若合同已签订,暂未完工的业绩满足招标要求,“竣工日期”如何填写?
答:请于合同签订的开、竣工日期为准,如实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