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集选煤厂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车集选煤厂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河南龙宇能源股份 车集选煤厂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车集选煤厂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能力1.80Mt/a,拟采用TDS排矸+原煤脱泥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粗煤泥TBS+细煤泥浮选 和尾煤浓缩压滤 的联合工艺流程。
2.3招标范围:设计涵盖 原煤准备环节进行智能化改造,拟采用TDS智能干选系统进行自动排矸; 在现有主厂房北侧新建部分厂房,增加重介分选及粗煤泥分选系统; 对选煤厂洗选加工系统、压滤系统 、浮选系统、汽车火车装运系统及调度信息系统等进行自动化、智能化升级。设计中标单位承担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地堪如需)、施工配合工作以及工程实施全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其中,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40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合法经营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煤炭行业 甲级和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3拟派
3.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惩戒的通知》 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凡是列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
3.6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8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财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以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审核报名。
5.2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须装订成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具有本人签字;
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
拟派
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7月02日上午9时30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