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坊二期塔筒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选风电场场址位于吕梁山中部,地貌上属剥蚀中山区,地势总体上呈西低东高之势,基岩裸露,沟谷纵横,局部为黄土披挂,地面标高一般在 1500-2200m,地形破碎,切割强烈。场地内地层构成复杂多样,但主要以基岩出露为主,局部地段表层覆盖 0.3~1.0m 的坡积物。。
2.2招标范围: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吕梁马坊二期48MW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寒带(-40度~+40度)的低温型塔筒、预应力锚栓和反向平衡法兰,24台套。
2.3服务期限:本工程计划2019年6月开工,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全部风机并网投产;项目机组于2020年3月通过250/240小时试运行。交货期:锚栓:2019年6月30日塔筒:前12套:2019年7月30日后12套:2019年8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连续生产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交货证明(交货证明必须与合同对应),每年至少一份合同;且投标人上一年(2018年)营业额须大于2亿元人民币且交货100套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交货证明,否则为无效业绩)。3.拟配备的上岗焊工必须持有经省、市级劳动部门考试合格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与工作相适应的上岗证。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5.塔筒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包括国内非关键的配套部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必须已与150套及以上类似投标型号的风机塔筒及基础环的定型的产品配套,并成功投入商业运行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6月14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6月21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