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白山坪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EPC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耒阳市白山坪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EPC项目已经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耒发改审批〔2018〕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耒阳市白山坪学校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投资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60万元。
2.5 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7、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80号令要求。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2.8.2施工: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该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投标人拟任负责人(施工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
3.5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3.6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属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推荐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3.7.2整个合同的实施须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主办方须对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在衡阳市办理CA认证后,必须由联合体主办方先使用CA锁进行注册后,联合体其它成员单位再同时使用CA锁,才可在衡阳市 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衡阳市工作人员)。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均售后不退,请于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5.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