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卷烟市场零售客户形象提升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烟草总公司 :TC19094NU
二、本项目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提升北京卷烟市场零售客户形象,按要求设计并制作符合北京烟草特色的卷烟推进器、背柜、前柜、收银台等助力零售客户形象提升的设备设施,并具备满足零售客户开展整店形象设计的能力,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品质优良,视觉形象统一,在服务期内负责做好现场勘测、配送安装、维保等相关服务。
服务期限:三年,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次招标任务涵盖北京卷烟市场零售客户形象提升供应商入围,本次 “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信息仅针对北京卷烟市场零售客户形象提升供应商入围。本次招标将按照符合资质要求且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结合综合得分排名,按照2:1(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入围供应商数量)的比率(比率不是整数时,向上取整计算)择优选择3-5家合格供应商入围,在3年有效期内作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的定点供应商,可供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所属各单位择优选用。在入围资格有效期内不承诺入围供应商能够获得采购合同。
本项目投标人数不足5家不予开标
本项目年度建设预估总金额为2000万元,最终以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提供的所有配件及产品必须是厂商原装、全新的正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6.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7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