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19934HV
本招标项目 :兰发改[2018]43号文件
资金来源:市财政专项资金及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二、项目概况: 建设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2172.39万元 监理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2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6月2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4月20日(具体竣工日期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后) 质量要求: 合格 三、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拆除工程、加固工程、装饰工程(室内外装修),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电气改造),消防工程(自动报警及联运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通风系统、防火门等)、室外工程等。 本项目监理范围: 拆除工程、加固工程、装饰工程(室内外装修),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电气改造),消防工程(自动报警及联运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通风系统、防火门等)、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施工开工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 4.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专业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专业工程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投标人提供 2016 年 05 月 01 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 4.5 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一年(2017年或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4.7 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只担任本项目工作,并保持长期在位;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杜绝因拖欠工资引起的闹事纠纷。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9 年 05 月 31 日至 2019 年 06 月 06 日 5.2、获取 投标人持单位法人身份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项目公告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格证明资料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上述所需材料在报名及时须全部提供,资料不齐全者或不合格者不予以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以现金或电汇方式(开户行信息附后)递交标书款。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6 月 21 日 09:00 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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