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监测平台车载智能终端设备租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945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交通安全监测平台车载智能终端设备租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49457),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 日天。(招标人有权根据原材料价格走势、市场供需形势及项目投资计划调整情况,经与框架招标协议中标人友好协商对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作适当调整)。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述: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办〔2019〕15号)要求,落实《云南电网公司2019年交通领域“反违章、查隐患、控风险”专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配合云南电网公司交通安全监测平台项目建设,使平台完全发挥对驾驶员违章实时提醒、预警,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发挥智慧交通管控能力,拟开展交通安全监测平台车载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工作。
(二)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月/车)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车载智能终端设备 | 1-1 | 车载智能终端设备 | 140 | 交货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采购结果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 日止 | 本公司及下属单位 | 600 | 120000 | 最高限价:140元/月/车,含车载终端3个部分全部费用,包括合同期内拆装、调试、软件免费升级,硬件设备更换、维护等。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
2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 |
3 | 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近三年内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范围内、投标人或招标人所在当地政府受过通报处理,不在处理期内或在处理期内完成整改取消通报处理的单位。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在云南省内服务本项目的人员稳定,签有劳务合同,连续交社保3个月以上,有社保证明。 | 车载智能终端设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异议项目的名称; (三)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异议的日期; (七)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质疑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材料不齐全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应当告知异议人限期补正,无法告知异议人或者异议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异议。 注意事项: (一)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异议有效期时间外提起的异议不再受理。 (三)匿名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四)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渠道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九、业务咨询 联系 业务 数字证书办理 云南 2019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