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2-201906-164-0002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691,300.00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简要服务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服务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务外包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 七、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2019年6月28日起至2019年7月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河源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